6月21日 – 中国央行周一表示,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今日优化了存款利率自律上限的确定方式,将原由存款基准利率一定倍数形成的存款利率自律上限,改为在存款基准利率基础上加上一定基点确定。这也印证了路透本月稍早的消息报导。
利率自律机制微信公众号新闻稿并称,新的存款利率自律上限实施后,存款利率自律上限“有升有降”,半年及以内的短端定期存款和大额存单利率的自律上限有所上升,一年以上的长端利率自律上限有所下降。
“各金融机构仍可在自律上限之内,与存款人自主协商确定存款实际执行利率,存款实际执行利率并不一定会有大的变化。”新闻稿称。
新方案实施后,金融机构无需大幅调整所有期限的存款利率,而且一年以上的存款占比也较小,总体看对金融机构和存款人的影响都不大,“目前,各金融机构存款利率定价总体平稳,有关调整正有序推进。”
利率自律机制并指出,新方案消除了杠杆效应,长短期存款利率之间的利差将有所缩窄,有利于引导银行存款回归合理的期限结构。此外,新方案同步调整了中小银行和国有银行的存款利率自律上限,二者之间仍存在合理利差,有利于维持目前相对均衡的市场竞争环境。
近日大额存单利率下调的消息突然冲上“热搜”,市场认为这是因为此前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工作会议调整了存款利率报价方式,定制存款、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协议存款等主动型、高成本定期负债的定价水平相对偏高,改革后利率将出现下降。
路透本月初报导称,中国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日前召集会议,推动将商业银行存款利率上限定价方式由原来的“基准利率乘倍数”改为“基准利率加基点”。
采取新的定价方式后,各家银行活期存款利率上浮幅度一致,均为20个基点(bp),而中资中小银行以及外资银行等定期存款利率调整为基准利率上浮75bp,高于中资大行的上浮幅度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