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能达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美国伊利诺伊州法院通知,针对公司与 MOTOROLA SOLUTIONS INC.(以下简称“摩托罗拉”)、摩托罗拉马来西亚公司之间的商业秘密及版权侵权诉讼案件的一审判决(Judgement)后双方提交的部分动议作出决定(Order):法官否决了摩托罗拉对利息补偿的计算方式,认同公司提出的利息计算方式,判决公司赔偿摩托罗拉 51,128,975 美元的利息;判决公司支付 2,674,631.36 美元的诉讼杂费。
海能达表示,上述关于利息金额的判决,是法官基于一审判决的金额,按照海能达主张的计算方式计算所得。海能达不认可一审判决的金额,故也不认可本次利息赔偿的判决金额,仅对利息提出了合理的计算方法,法官采纳了海能达提出的利息计算方法。
截止8月13日,本案仍处于审后程序(Post Trial)阶段,双方提交的其他未决动议仍在法院审理过程中。
海能达表示,目前其生产经营一切正常,本次法官对双方动议的决定对公司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公告指出,根据美国法律,本次诉讼的上诉期从利息赔偿判决日起算 30 日内,即美国时间 2021 年 9 月 10 日之前。海能达不认可一审判决及本次动议的判决结果,将充分行使美国司法程序赋予当事人的各项抗辩权利,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提起上诉,进一步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上诉程序一般为期 2-3 年。海能达相信,美国司法系统终将对该纠纷做出公正的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