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透北京1月7日 – 中国证监会周五表示,就“证券公司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试点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拟在科创板引入做市商机制,要求试点做市交易业务的券商满足“最近一年净资本持续不低于100亿元人民币”、“最近三年分类评级在A类A级(含)以上”等条件。
证监会官网发布征求意见稿 here及对应起草说明 here并要求,参与试点的证券公司可在二级市场买入股票作为做市券源,可使用自有股票、从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借入的股票或其他有权处分的股票。
在内部管控方面,证券公司需要完善业务隔离制度,防止敏感信息不当流动,严防利益冲突;建立健全做市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决策流程、制衡机制,确保业务规范有序开展;加强做市交易业务管理,健全廉洁从业风险防控和反洗钱要求,防止利益输送、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违法违规行为。
此外,文件还要求,证券公司需建立健全异常交易监控机制,报备专用账户、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全方位监控;参照自营持有股票标准计算和填报风控指标,原则上科创板做市持股不超过5%等。
证监会主席易会满去年底表示,将多措并举促进市场平稳运行,坚决防止大上大下、急上急下;将继续强化资本市场在促进科技、资本和产业循环方面的重要功能,同时推动监管关口前移,坚持对特定敏感领域融资并购活动从严监管。(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