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央行等发布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办法反馈 提升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防范能力

路透北京1月26日 – 中国央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周三发布对“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的反馈”称,采纳相关建议,对办法施行前已经建立业务关系或者进行交易的存量客户,未满足尽职调查要求的,应当自办法施行之日起一年内完成较高风险以上客户的尽职调查,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两年内完成全部存量客户的尽职调查。

随后央行在答记者问中提到,制定办法有利于顺应金融行业发展,提升中国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防范能力。

“近年来,随着金融产品和业务模式发生变化,金融行业反洗钱工作出现一些新挑战,为提升我国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防范能力,需要通过制定办法进一步完善反洗钱监管制度,加强反洗钱监管。”央行称。

制定办法有利于践行“风险为本”反洗钱理念,提升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水平。当前,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工作未充分体现“风险为本”理念,需要进一步强调基于风险的客户尽职调查措施,在防范利用金融体系从事洗钱等犯罪活动的基础上,提升金融服务效率。

同时制定办法有利于接轨反洗钱国际标准。反洗钱国际评估认为中国需要进一步明确对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的相关要求,不断完善反洗钱监管制度。

刊登在央行网站的反馈意见还显示,在办法中增加了对保单质押贷款的客户尽职调查要求,对明确非银支付机构应开展客户尽职调查范围和场景的建议进行部分采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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