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中国央行征信新规重塑个人征信产业链 传统助贷模式遭重击

1月21日 – 互联网时代基于商业交易场景产生的大数据成为信用信息的重要来源,中国央行日前公布的征信业务管理办法亦明确将此类数据纳入征信范畴,这使得未持征信牌照、但从事个人信用评分等征信活动的助贷机构不能直接与金融机构合作,未来无论是商业利益还是发展空间都将显著受限。

征信新规将重塑个人征信产业链,令互联网巨头的传统助贷模式难以为继,在短期个人征信牌照难新批的背景下,他们可能会谋求与持牌征信机构合作以使业务存续。

“目前能够(合规)采集个人信息的机构只有三家,分别是央行征信中心、百行征信和朴道征信,”一位接近监管层的人士称,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征信业务管理条例,个人信息征信机构的设立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批,“估计短期内就这三家了,不会再增加。”

“监管可能想把这部分业务完全回归银行,这样风险可控,行业的红利也消失了,”一助贷机构人士称,“助贷的模式其实很鸡肋,风险也比较难以把控。”

央行上周发布的征信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了信用信息定义,即为金融经济活动提供服务,用于判断个人和企业信用状况的各类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个人和企业的身份、地址、交通、通信、债务、财产、支付、消费、生产经营、履行法定义务等信息,以及基于前述信息对个人和企业信用状况形成的分析、评价类信息。

而此前,征信信息只局限在金融领域。2017年6月,央行征信管理局局长万存知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大数据并不是征信,征信是跟资金往来有关,并不是所有信息服务业、所有信息服务活动都是征信。

“征信办法最大的影响就是对个人征信范围进行了较为明确的界定,把之前市场认为的信用评分、反欺诈等不属于个人征信的一点点希冀彻底掐断了。”长期关注数据合规领域的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宋海新称。

根据国信证券报告,助贷是指互联网金融平台通过初步风控之后将筛选出来的客户推送给持牌金融机构,持牌金融机构对客户再进行一次风控,对合格的客户发放贷款,并向互联网金融平台支付技术服务费。目前,助贷模式已成为腾讯集团、蚂蚁集团和京东集团 等互联网巨头的主流模式。

**重塑产业链**

信用信息定义的外延已将个人征信产业链中的各个节点均纳入监管,相关机构虽无法再直接向金融机构提供服务,但也不至于面临“生死之战”,因其可以与持牌征信机构合作,这也将推动征信机构与市场化主体之间信息共享利益机制。

征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在附则中明确,与征信机构合作,为金融经济活动提供个人或企业信用信息的其他信息处理者,应当在签署合作协议后向中国央行或其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以上分支机构报备。

据了解,个人征信产业链条上大概包括几类机构:一是专门从各类数据源(如电信运营商、银联等)获取数据的机构;二是从前述数据公司购买数据后开发数据风控业务的机构;三是前两者合二为一,凭借长期以来的数据积累自主开发数据风控业务,典型的如蚂蚁的助贷业务。

按照征信新规要求,第一类机构如果向不持牌机构提供数据,以及第二、三类机构直接与金融机构合作,均属于非法从事个人征信业务,面临较高合规风险,如蚂蚁不能再直接为金融机构提供助贷服务。

“除了自行申请持牌或者跟持牌的征信机构合作,暂时没有其他有效途径,”宋海新称,“他们的客户(如金融机构等)也会看这类机构是否持牌或与持牌合作,进而决定是否向其提供数据,或是否采购信用评分、反欺诈等服务。”

他认为,目前助贷等相关机构需要进行内部自我评估,如果谋求持牌,可以参考朴道征信的股东架构,引入国资改善股东背景,以提高后续持牌申请通过的可能性;或考虑与百行和朴道征信进行商务对接,虽然可能要让渡一些商业利益,但与申请持牌的难度相比则大幅降低。

助贷等机构加强与持牌征信机构的商业合作也符合中国监管层期待。万存知在2018年10月表示,要通过市场化的方式建立百行征信与市场主体之间的信息共享利益机制,实现互联网金融、互联网电商等领域的信用信息覆盖。

中国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去年底指出,大型科技公司实际上拥有数据的控制权。需要尽快明确各方数据权益,推动完善数据流转和价格形成机制,充分并公平合理地利用数据价值,依法保护各交易主体利益。

去年末,央行放行第二张个人征信牌照–朴道征信,有业内人士认为,此举暗示监管部门意在重建一批具有独立性的第三方征信机构,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互联网巨头的大数据垄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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