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 – 中国证监会上市部主任李明周四表示,未来将研究稳步推进环境、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ESG)信息披露相关工作,但应既体现国际共识又坚持地区差异,不能简单搞“拿来主义”,要坚持立足国内实际、稳步推进和自愿披露三原则。
中国证券报周五援引他指出,加强ESG信息披露,既要借鉴国际最佳实践,充分吸收境外市场的有益经验,更要立足国内国情和发展阶段,逐步研究确立具有中国特色的ESG话语体系。
但同时,ESG信息披露涉及面广,且各方对ESG内涵和外延的认识尚未完全一致,因此这项工作需要长期谋划、循序渐进,不能一蹴而就、一步到位。
李明并表示,考虑到目前有关ESG信息披露的监管实践尚不充分,相关理论研究有待进一步深化,公司间的可比性尚需较长时间改进,目前采用鼓励而非强制的方式更为稳妥。
“加强ESG信息披露要坚持立足我国实际和分步、自愿原则。”他说,目前境内尚未出台专门ESG信息披露规则,总体看,相较于已经比较成熟的财务信息披露,境内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处于起步探索阶段。
据其提供的数据显示,2021年,约四分之一的A股上市公司发布了社会责任报告、ESG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环境报告等相关报告;843家上市公司在2021年半年报中披露了为减少碳排放所采取措施和取得的效果。